安全 安防 消防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
安全事件就是天天喊,
要小心,要小心!
‘狼〔事故﹞’来啦,‘狼’来啦!
结果一个疏忽大意,
一个不小心,
「砰」的一声,它就真的来了!
所以安全就是紧绷一根弦
警钟长鸣 时刻警惕
小心翼翼 如履薄冰
全神贯注 永不懈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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