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 安防 消防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层居民住宅楼防火管理,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高层居民住宅楼的防火工作,本着自防自救的原则,依靠群众,实行综合治理。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十层以上的居民住宅楼。公寓、九层以下的居民住宅楼及平房的防火管理工作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 高层居民住宅楼的防火管理实行分工负责制,由市(市辖区)、县公安机关及其派出机构监督实施。 第五条 街道办事处组织管理辖区高层居民住宅楼的防火工作。其职责是: (一)宣传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防火安全知识; (二)制订防火制度; (三)掌握辖区高层居民住宅楼的防火情况,并协调有关方面采取相应措
安全事件就是天天喊,
要小心,要小心!
‘狼〔事故﹞’来啦,‘狼’来啦!
结果一个疏忽大意,
一个不小心,
「砰」的一声,它就真的来了!
所以安全就是紧绷一根弦
警钟长鸣 时刻警惕
小心翼翼 如履薄冰
全神贯注 永不懈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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