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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04日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发布 : atwj | 分类 : 消防法规 | 评论 : 0 | 浏览 : 1843次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三章 储存管理第四章 装卸管理第五章 电器管理第六章 火源管理第七章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第八章 奖惩第九章 附则 国务院授权我部修改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已经一九九0年三月二十二日公安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一九九〇年四月十日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


    安全事件就是天天喊,
    要小心,要小心!
    ‘狼〔事故﹞’来啦,‘狼’来啦!
    结果一个疏忽大意,
    一个不小心,
    「砰」的一声,它就真的来了!

    所以安全就是紧绷一根弦
    警钟长鸣  时刻警惕
    小心翼翼  如履薄冰
    全神贯注  永不懈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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