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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月30日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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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考点:1、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的条件;2、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1分一、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特种作业人员的种类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高处作业是指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二、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的条件(第四条)(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病、眩晕症、震颤麻症、精神病、痴呆症等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

06月30日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20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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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安全培训机构、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培训(以下简称安全培训)活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部门对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培训是指以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前款所称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从事安全监管监察、行政执法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和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生产

06月30日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20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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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考点:1、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1分2、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监督检查1分【事故隐患的分级】事故隐患的分级: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建议参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40种)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

06月30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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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考点:
1、应急预案类型的识别;
2、应急预案的备案、演练。1分(一)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种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应急预案的备案】1分(一)应急预案的备案第二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第二十六条*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

06月30日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200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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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考点:1、较大涉险事故的定义 2020考过2、电话快报的时间与流程3、举报事故信息的处置  2和3结合考1分【较大涉险事故的范围】1、涉险10人以上的事故。2、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3、紧急疏散人员500人以上的事故。4、因生产安全事故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人员密集场所、生活水源、农田、河流、水库、湖泊等)的事故。5、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安全(电站、重要水利设施、危化品库、油气站和车站、码头、港口、机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等)的事故。6、其他较大涉险事故。【事故信息的报告】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其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发生较大以上生产

06月30日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2020/6/1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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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考点: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工程的消防验收第三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职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跨行政区域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由该建设工程所在行政区域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共同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指定负责。(一)人员密集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相关部门申请消防验收:1、建筑总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2、建筑总面积大于1.5万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3、建筑总面积大于1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

06月30日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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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与安全预评价】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进行安全预评价的建设项目:(一)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二)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三)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四)金属冶炼建设项目;(五)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建设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的除外,以下简称化工建设项目);(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和竣工验收】(1分)(一) 施工单位(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施工。(2)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同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依法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

06月30日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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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考点部门规章条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煤矿企业必须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第三条煤矿企业除本企业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其所属矿(井、露天坑)也应当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一矿(井、露天坑)一证。煤矿企业实行多级管理的,其上级煤矿企业也应当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第四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第五条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指导、监督全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负责符合本办法第三条

06月30日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20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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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试运转】煤矿建设项目在竣工完成后,应当在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前进行联合试运转。联合试运转的时间一般为1至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总时长不得超过12个月。部门规章条文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监察工作,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进行监察,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煤矿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安全评价,其初步设计应当按规定编制安全专篇。安全专篇应当包括安全条件的论证、安全设施的设计等内容。第四条 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应当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第五条 煤矿建设项目施工前,其安全设施设

06月30日

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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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井(场)要求】 入井(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等个体防护用品,穿戴有反光标识的工作服。入井(场)前严禁饮酒。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标识卡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煤矿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必须掌握井下人员数量、位置等实时信息。【并工煤矿停工停产期间安全要求】 井工煤矿必须制定停工停产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矿井供电、通风、排水和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落实24h值班制度。复工复产前必须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煤矿应急教援基本要求】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健全规章制度,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储备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并定期检查补充。煤矿必须建立矿井安全避险系统,对井下人员进行安全避险和应急救援培训,每年至少组织

06月30日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201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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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第二十四条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由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第二十五条*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在参加资格考试前应当按照规定的培训大纲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专门培训。其中,初次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九十学时。第二十八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六年,全国范围内有效。第二十九条*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持证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六十日前参加不少于二十四学时的专门培训,持培训合格证明由本人或其所在企业向当地考核发证部门或者原考核发证部门提出考试申请。第三十条离开特种作业岗位六个月以上,但特种作业操证仍在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人员,需要重新从事原特种作业的,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能力考试,经考

06月30日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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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考点部门规章条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严格规范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做好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非煤矿矿山企业必须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第三条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负责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省级安全

06月30日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20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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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考点部门规章条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非煤矿山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依法批准的矿区范围内,以外包工程的方式从事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勘探、建设、生产、闭坑等工程施工作业活动,以及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储运等工程与技术服务活动的安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从事非煤矿山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安装,以及露天采矿场矿区范围以外地面交通建设的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以下简称外包工程)的安全生产,由发包单位负主体责任,承包单位对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外包工程有多个承包单位的,

06月30日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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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考点:1、试运行、现状评价、应急预案演练2、尾矿库回采和闭库要求第三条尾矿库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并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雇后方可施工。无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批准街的,不得施工。严禁未经设计并审查批准擅自加高尾矿库坝体。第十六条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试运行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试运行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且尾砂排放不得超过初期坝坝顶标高。第十九条尾矿库应当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现状评价。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汛责任制,实施24小时监测监控和值班值守,并针对可能发生的垮坝、漫顶、排洪设施损毁等生产安全事故和影响尾矿库运行的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震等重大险情制定并及时修订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放置在便于应急

06月30日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201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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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第十条* 企业存在金属治炼工艺,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不低于从业人员千分三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部门规章条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与职业病,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以下统称企业)的安全生产(含职业健康,下同)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机械铸造企业中金属冶炼活动的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冶金企业,是指从事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生产


    安全事件就是天天喊,
    要小心,要小心!
    ‘狼〔事故﹞’来啦,‘狼’来啦!
    结果一个疏忽大意,
    一个不小心,
    「砰」的一声,它就真的来了!

    所以安全就是紧绷一根弦
    警钟长鸣  时刻警惕
    小心翼翼  如履薄冰
    全神贯注  永不懈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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